个人信息保护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告知:处理者身份、各项处理活动的目的、方式、种类和期限,以及您的权利。

生效日期:【待确认:生效日期】

本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七条等规定,向您告知 e.art 网站(以下简称“本网站”)处理个人信息的具体情况。本说明是《隐私政策》的组成部分。

个人信息处理者

  • 名称:北京瑰域迪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705室
  • 电话:010 6253 0092
  • 个人信息保护联系邮箱:enquiry@e.art
  • ICP 备案号:京ICP备20017661号-2

北京瑰域迪科技有限公司是 .ART 顶级域名注册局英国创思有限公司(UK Creative Ideas Ltd)在中国的代表。本网站提供 .ART 相关信息,不办理域名注册;在注册服务机构注册域名时提交的信息,由该注册服务机构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依其规则处理。

处理活动一览

本网站的个人信息均存储在中国大陆境内的服务器上。

一、简讯订阅

  • 处理目的:向您发送 .ART 简讯。
  • 个人信息种类:电子邮箱;同意时间;同意文本的版本;退订时间。
  • 处理方式:您在网站页脚的订阅表单中填写邮箱并勾选同意后收集;存储于本网站数据库;用于发送简讯。
  • 处理依据:您的单独同意(《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保存期限:至您退订后 30 日。
  • 委托处理与提供:可能委托电子邮件发送服务商【待确认:邮件发送服务商】代为发送;不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不出售。

二、访问统计

  • 处理目的:统计网站访问情况,改进内容和结构。
  • 信息种类:页面浏览量、每次访问浏览的页面数、来源网页、设备类型、粗略地理位置。
  • 处理方式:使用我们在自有服务器上部署的统计系统(Umami)自动记录;不使用 Cookie,不保存完整 IP 地址,不进行跨网站跟踪,不与其他信息关联以识别个人。【待确认:统计系统生成的匿名会话标识的处理方式】
  • 处理依据:【待确认:法律依据,例如统计数据经去标识化处理】
  • 保存期限:原始数据 13 个月,之后仅保留汇总数据。
  • 委托处理与提供:无。

三、服务器日志

  • 处理目的:保障网络安全和网站稳定运行,排查故障,履行网络日志留存义务。
  • 个人信息种类:IP 地址、访问时间、访问的网址、浏览器标识(User-Agent)。
  • 处理方式:服务器在您访问时自动记录。
  • 处理依据:为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 保存期限:不少于六个月,【待确认:例如 180 天】后删除。
  • 委托处理与提供:无,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四、来信、投诉与举报

  • 处理目的:回复您的咨询,处理投诉和违法信息举报。
  • 个人信息种类:您的电子邮箱,以及您在来信中自愿提供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 处理方式:您发送邮件至 enquiry@e.art 或 tousu@e.art 时接收。
  • 处理依据:【待确认:法律依据,例如您主动联系所表示的同意】
  • 保存期限:【待确认:保存期限】
  • 委托处理与提供:无,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五、网站编辑账号

  • 处理目的:管理网站内容的编辑权限。
  • 个人信息种类:登录名、密码哈希值。
  • 处理方式:仅用于网站后台登录,仅限内部使用。
  • 处理依据:为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或履行合同所必需(《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保存期限:至该编辑人员停止使用账号时。
  • 委托处理与提供:无。

订阅简讯前,您需要主动勾选以下同意声明(默认不勾选):

我已阅读并同意《隐私政策》,同意北京瑰域迪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处理我的电子邮箱,仅用于发送 .ART 简讯。可随时退订。

我们会记录您同意的时间和同意文本的版本,以证明同意的取得。不同意不影响您浏览本网站的任何内容。

您可以随时撤回同意:点击每封简讯中的退订链接,或发送邮件至 enquiry@e.art。撤回后我们将停止向您发送简讯,并在 30 日内删除您的订阅信息。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已进行的处理活动。

敏感个人信息与未成年人

我们不会有意收集敏感个人信息。本网站不以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如我们发现在未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到了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将尽快删除。

自动化决策

本网站不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也不进行用户画像或个性化推送。

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

我们目前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如将来确需向境外提供(例如提供给英国创思有限公司),我们将:

  • 事先向您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种类,以及您向境外接收方行使权利的方式和程序;
  • 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 事先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 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进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或者订立标准合同等法定条件之一,并符合国家关于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定。

您的权利与行使方式

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至第五十条,您享有以下权利:

  • 知情权和决定权:知悉、决定您的个人信息如何被处理,限制或者拒绝处理;
  • 查阅、复制权:查阅、复制我们处理的您的个人信息;
  • 转移权:在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情况下,请求将个人信息转移至您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
  • 更正、补充权:更正、补充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个人信息;
  • 删除权:在处理目的已实现、您撤回同意、保存期限届满等情形下,请求删除个人信息;
  • 撤回同意:随时撤回基于同意进行的处理;
  • 解释说明权:要求我们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

自然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可以依法对死者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上述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死者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如何行使:

  1. 发送邮件至 enquiry@e.art,说明您的请求和相关的电子邮箱。
  2. 为防止他人冒用,我们可能要求您通过该邮箱回复确认,以核实身份。
  3. 我们将在收到请求后【待确认:15 个工作日】内答复并处理;拒绝请求的,将说明理由。

如您认为我们的处理活动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向网信等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我们拒绝您行使权利的请求的,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个人信息保护联系方式

个人信息保护事宜请联系:北京瑰域迪科技有限公司,【待确认: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或负责部门】,电子邮箱 enquiry@e.art,电话 010 6253 009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705室。